钢管包装的基本标准|钢管包装技术要求
1. 一般要求
1.1 包装应能避免钢管在正常装卸、运输和贮存中松散、变形和损坏。
1.2 需方对钢管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合同中注明。若未注明,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由供方选择。
1.3 钢管产品的分类应符合GB/T15574的规定。
2. 包装材料
2.1 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。本文件中没有包括的或没有具体规定的包装材料,其质量应当与预定的用途相适应。包装材料可根据技术和经济的发展而改变。
2.2 包装材料的设计和使用应考虑重复使用、回收利用和循环再生。
2.3 用于成捆包装的捆扎材料可采用钢带、钢丝、盘条或非金属挠性材料等。
2.4 根据需方要求,为保护钢管和/或捆扎材料不受损坏,可在钢管与钢管间、钢管与捆扎材料间使用保护材料。保护材料可采用木材、金属、纤维板、塑料或其他适宜的材料。
2.5 根据需方要求,对钢管表面有清洁要求时,包装时可采用防护包装材料。常用的防护包装材料包括牛皮纸、气相防锈纸、防油纸、塑料薄膜、麻袋布、塑料布、塑料封帽。
2.6 根据需方要求,钢管表面可涂保护层。涂层应是防腐蚀材料,必要时应考虑涂敷方法、涂层厚度且容易去除。涂层材料推荐使用表1所示的材料。若需方未在合同中注明,涂层材料由供方选择。
表1推荐涂层材料
3. 捆扎包装
3.1 外径大于159mm的钢管或截面周长大于500mm的异型钢管,可散装交货。其他钢管推荐采用捆扎成捆包装交货。
3.2 成捆钢管应采用捆扎材料捆扎牢固。
3.3 每捆应是同一批号(产品标准准许并批者除外)的钢管。
3.4 抛光钢管、精密钢管和冷拔(轧)不锈钢管每捆重量应不超过2500kg,其余钢管每捆重量应不超过5000kg。经供需双方协议,并在合同中注明,每捆钢管的重量可采用其他规定。
3.5 钢管捆扎包装件可采用图1、图2、图3和图4所示形式。捆扎部位应为距钢管两端端部300mm~500mm起,并均匀分布各道次。经供需双方协商,也可采用其他捆扎包装件形式。
图 1 一般包装件
图 2 矩形包装件
图 3 框架式包装件
图 4 六角形包装件
3.6 每捆钢管的捆扎道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表2捆扎道数及长度差
3.7 钢丝捆扎时,每道次应最少拧成2股,并根据钢管外径和每捆钢管重量的增加而增加每道次钢丝股数。
3.8 每捆钢管的一端应平齐,另一端单根钢管的最大长度与最小长度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3.9 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交货的钢管,其搭配交货的非定尺或非倍尺长度钢管,应单独捆扎包装。
短尺钢管应单独捆扎包装。
3.10 表面抛光钢管、精密钢管捆扎前内外表面应涂防锈油或其他防锈剂,并用防潮纸和麻袋布(或编织带、塑料布)依次包裹。
4. 容器包装
4.1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,壁厚不大于1.5mm的冷拔或冷轧无缝钢管、壁厚不大于1mm的电焊钢管、表面抛光热轧不锈钢管和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3.2μm的精密钢管,可用坚固的容器(例如铁箱和木箱)包装。
4.2 每个容器可装钢管重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经供需双方协商,每个容器的可装钢管重量可增加。
表3 容器包装钢管最大重量
4.3 钢管装入容器时,容器内壁应垫油毡纸、塑料布或其他防潮材料。钢管不应松散在容器内,以防在吊装和运输中钢管在容器内碰撞、摩擦而造成外表面损伤,固定方式可采用捆扎、支架等。容器外部应用钢带、双股钢丝或其他方法捆扎牢固。
4.4 管接头单独发货时应装入容器,每个容器的重量应不超过250kg。
5. 不锈钢管包装
5.1 壁厚与外径之比小于3%的不锈钢薄壁钢管,应采用图3所示形式捆扎,或采用容器包装;大口径不锈钢管应在其两端增加支撑物,以避免运输、装卸过程中发生变形。
5.2 抛光不锈钢管捆扎前应逐根用塑料薄膜包裹;冷拔或冷轧不锈钢管捆扎前应采用不少于两层的麻袋布、编织带或塑料布紧密包裹。不锈钢管与钢带或钢丝之间应有保护材料;
5.3 其他不锈钢管依据品种、最后一道工序、尺寸和运输方法的不同而采用适宜的包装方式。
6. 螺纹及管端保护
6.1 管端带螺纹的钢管应拧接螺纹保护器。公称直径小于65mm的带螺纹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,可不拧接螺纹保护器。根据需方要求,并在合同中注明,带螺纹的钢管可由制造厂在一端拧接管接头交货。带螺纹的钢管及其管接头的螺纹和加工表面,应涂螺纹脂、防锈油或其他防锈剂。
6.2 根据需方要求,管端开坡口的钢管两端可加戴管端保护器。